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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二章 还我! (第2/3页)
人之所以喜欢回忆是因为那些东西只能去回忆了。 芳芳虽然怀孕了,但依旧在上班,不过她也知道自己胖,对生产不利,所以这阵子倒是增强了自己的运动。 对于胖的人来说,让其运动,真的很难很难,但作为母亲,她确实是有了更多的动力。 这会儿,芳芳才散步回来,恰好碰到了刚走出药店的周泽。 “老板,中午我做扁豆饭,给你们送点儿?” 扁豆加入大米之中一起煮,配合上一些肉粒以及少许的调料,做出来的扁豆饭又香又不油腻。 甚至不用什么配菜了,因为这既是饭同时也是菜。 “好,辛苦你了。” “瞧您说的。” “对了,你丈夫是在哪里戍卫的?” 这算是礼貌性的交流。 “哟,这我也不晓得,我问过他一次,他说这个得保密。” 芳芳捂着嘴笑了笑,没有尴尬,只有自豪。 周泽点点头,又和芳芳聊了一会儿,就回到了书店。 而此时, 在距离南大街不远处的一个红绿灯路口位置,发生了一起车祸。 车祸的起因很简单,闯红灯的二货行人碰到了一个抢黄灯的铁头娃司机。 然后汽车前杠和血肉之躯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这几年,随着网络舆论的反推作用力,那种闯红灯行人被车撞和稀泥的事儿倒是少了很多,但前提是车子不是超速。 一辆警车停在了十字路口区域,身穿着制服的中年警察第一时间就控制住了肇事车,因为这车似乎有逃逸的倾向。 控制住车后,警察举起了自己的证件,示意车主熄火下车,但车主拒绝,同时车子也没熄火。 警察直接选择强行破窗,十分果断; 破窗时车主吓得大喊起来, 警察闻到了酒味。 一般来说,晚上酒驾的比较多,上午酒驾的就比较少了,但这位很显然是个特例。 一时间, 穿着制服的老张有些无语, 酒驾碰到了闯红灯, 这算不算是另一种的以毒攻毒? 把车主先铐起来,见交警的车已经到了,老张对身边围观者喊了一声,自己先去把那位闯红灯被撞的青年抱到了自己的警车上。 警笛开起, “弯儿弯儿弯儿弯儿!!!!” 前方的车开始自觉避让让路, 一般来说,遇到后面有急救车警车以及消防车,只要对方响笛证明自己在执行任务,前方的车得无条件的让开通道。 老张前阵子才刚刚抓了一个司机,这货在三天前市区消防车出任务时居然在前面玩儿起了挡拆,神气活现,左边扭扭右边扭扭就是不让消防车过去。 有消防车的行车记录仪为证,这家伙直接被抓过来录视频向全国人民道歉反思,然后拘留半个月。 后车座上的青年似乎也没多大的损伤,至少老张没见其出血,但车祸时真的不怕给你撞的满身是血坐在那儿“哇哇哇”大叫,就怕你跟个木头人一样一声不吭地躺在地上不动了。 终于, 老张把车开到了南大街的药店, 送进了病人后, 老张给交警支队那边打了个电话,后续的一些事儿他下午再去处理。 整理了一下警服, 老张抬头看了眼正当午的太阳, 向前进,向前进, 推开了书屋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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