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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梳头洗脸盛装赴宴,只为了遇见佳人 (第3/3页)
吞并。 党同伐异,在哪都一样。 至于几年之后会如何,也不需要担心。 只要陈玄帆不出现意外,安阳县里就少不了他的一份。 所以呀,不过是个小灵脉,还是留着吧。 …… 快到中午的时候,天上飘起了小雪。 不过下的不很大。 所以不影响陈玄帆走着去赴宴。 “汪呜!灵脉,里面的灵气能修炼!也能吃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蛋黄还在纠结灵脉的事情,它蹲在陈玄帆的肩头,小声的哼哼道 “我知道,但咱们不缺这点灵气,就让它留在安阳县吧。”陈玄帆一挥折扇,笑道,“我说好兄弟,咱们可都安阳县出身,是不是应该给家乡父老留点东西?” “嗯,应该。” 蛋黄其实不懂什么应该不应该,毕竟之前它只是一直没有灵智的小狗,对安阳县没有太多的感情,只是对捡到它的秦老头有些印象。 不过陈玄帆这么说,它就觉得应该了。 “嘶嘶!大爷!”大青从陈玄帆的袖子里钻出来,“大爷,为何不让我盘在腰上?” 袖子里闷死了,也看不到外面的景色! “因为你会弄皱我的衣服,给我老实待着!”陈玄帆抬手,拍了下它的后脑勺。 他出门可没穿那一身大唐猎妖军的戎衣,而是换了一身富贵公子的华贵衣衫。 头发也重新梳理过。 头顶束发的玉冠上,还镶嵌着石榴红的宝石,固定玉冠插入发髻的长簪,是玉石雕刻成的一节珠枝。 外罩醉杨妃色的锦衣,内里是素白色的里衣。 腰间系着芦苇绿色的腰带,挂着如意堆绣香袋。丝绦编织着一块翠绿的玉佩。玉佩下坠着双扣玉环和长长的粉色流苏穗子。 行走之间粉绿相称,格外的风流。 锦衣之下水绿色的绸裤,裤脚束于脚上白色兔毛的短靴之内,短靴的靴筒上还缀着粉绿的绒球。 这一身很是单薄,若是在春日江南穿,倒是合适的很,不过由于他身上还披着一件毛茸茸的狐裘大氅,看起来就不那么显冷了。 如今是到了寒冬,陈玄帆当然不会感觉到冷,但是也得照顾看到他的普通百姓。 怎么能只穿一身单薄的衣衫出来? 所以他有额外加了一件大氅。 当然,也是为了遮盖内里这一身的娇嫩粉绿! 金少爷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知道兄弟们回家多半要相看媳妇,就自告奋勇的要给大家准备衣裳。 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狗带铃铛跑得欢。 有一身合适的好衣裳,能为人增加不少光彩。 金少爷这么一说,兄弟们自然都是拍手叫好。 这家伙也说到做到,给每个人都弄了一套,包括刘一勇陈玄帆霍山他们,一个人都没有少。 可是别人的都很好,穿上之后或是昂扬英武,或是端正稳重,或是温润大气。 只有陈玄帆的这一件,格外的粉嫩! 怎么形容呢? 就像是躺在功劳簿上不思进取只知道享乐的大家族里,被莺莺燕燕围绕着娇养出来的的小少爷。 陈玄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临出门之前,换上这身衣服。 不过这衣裳都是好料子的,映着他的玉面俊颜,更加出彩了。 而且他俊美之中带着刚毅的气质,器宇轩昂,英气逼人,压住了这身衣裳,加上眉眼间原本就有着的三分笑意,让人都不敢盯着他看。 怕看得多了,露出痴态来叫人笑话。 就连迎面路过的大娘都忍不住红了脸,更不用说待字闺中的少女了。 “玄帆兄弟这是要做甚?”蛋黄忍不住小声的嘀咕。 它还没见过好兄弟这么穿戴。 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而当陈玄帆在翠红楼前,遇到万家小姐从马车下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想要换上这身衣服再出门了。 为了遇见佳人。泗水汤汤的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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