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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第2/3页)
不住忧心问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不会。” 用舌头刷了刷郊狼的脑门,将其舔成一个‘大背头’。 格里芬看了一眼洞穴口,语气沉稳的表示:“他们既然要占领隔壁的地盘,就不会中途放弃,在这个时候来找我们的事。” 话语在这里顿了顿,他像是生怕她不懂,干脆掰开揉碎了说道:“这群狼能选择隔壁作为竞争地,要么是看上对方的雌性,要么是单纯的扩大地盘。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会轻易盯上我们。” “但以后就说不准了对吧?” 被他舔的眯了眯眼,林听云叹了口气:“我们狼群数量还是太少了,遇见大群很不安全。” 虽然他们狼群每一只狼都很厉害,可数量上的差距总会让她心存不安。 之前和5只狼以上的中型群体打架,都是因为格里芬先打败了对方的狼王,这才将其驱逐。 总体来说,他们赢得十分费劲。 如果再多一点狼的话,很难说最后会是怎样。 隔壁狼群如果只是单纯的替换了还好,怕就怕是扩大领地,直接兼容了原本的几条狼,威胁岂不是更大。 “怕什么。” 留意到她话里的不安,格里芬嗅了嗅她的耳朵。 “真遇见的话,打不过总能跑,换一个地方我们还是能活。” 眨了眨眼,他的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抹兴奋:“你就不想去别处看看吗?” 大约骨子里就不是什么安分的狼,格里芬对于‘落荒而逃’的事情不仅没有半点害怕,还有种终于找到机会能流浪的蠢蠢欲动。 “你那不叫出去看看,你那叫被迫逃难。” 林听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瞪他:“我们数量这么少,这片森林到处都是狼群,随便堵一堵就能把我们堵死。你想出去胡乱溜达,等同于送死。” 狼群是以团队协作著称的掠食者,单体能力不算很强,无法做到潇洒流浪。 饶是格里芬和林听云这样有几辈子经验的存在,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在森林里乱窜。 狼群的领地意识和攻击性都太强了,哪怕只是路过也一定会被驱逐。 林听云可不想体验那种,去哪儿哪儿就追杀的‘快乐’。 “我知道,我也就说说。” 格里芬忍不住感叹:“还是做老虎好,整片林子随便去。” 犬科的局限性还是太大了,体作战能力远差猫科。 就像之前它们做老虎的时候,它们为了去吃鲑鱼可以随便跨过森林来到北边,游荡一圈又继续回去。 除了路上需要打打架,从其他老虎领地边缘走一走,没有别的麻烦。 但现在不同,先不说同伴的事,单单是狼的战斗力,不管是路过狼群还是单独对上其他掠食者,都会是一场苦战。 “各有各的长处。” 林听云说:“狼虽然打架不如老虎,但体力很强,可以追逐猎物很久。而且还有同伴一起,过得可比老虎精彩多了。” 大自然一向公平,从来都不会创造一个完全没有优点的动物,犬科和猫科各有各的优点。 猫科独立,犬科热闹,她都很喜欢。 “确实。” 一提起体力好,就想到了狼和虎最大的不同。 格里芬眯了眯眼,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尾巴。 “现在体力可比老虎好多了,发情期尤甚。” 狼的体力到底有多好,从亲密的时间就能看出一二。 更别说还有结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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