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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2/3页)
习惯性流产很难生育,才突然醒悟,痛下决心坚持离婚。 这些事都是思思阿姨收养她后,慢慢给她讲的。 晴绯还记得,思思阿姨曾经感叹过:如果她父母还在,是不是她的人生就不会这样糟糕? “阿绯,思思醒了没?” 晴绯回神,发现余春华正站在门口轻声询问。 日光柔和,将她明艳的脸染上几分朦胧的温柔,她看向小和雨的眼神,充满了慈爱。 “醒了。” 晴绯把蚊帐打开,轻手轻脚抱起孩子,鼻尖萦绕着小孩子独有的奶香和痱子粉香味,让她忍不住深吸一口。 余春华进屋想抱孩子,突然想起自己才从厨房出来,一身油烟。 她怕小和雨看到自己就不让其他人抱,避开小和雨的视角,柔声说:“我换身衣裳,你去叫星潼他们吃饭。” 他们? 晴绯心里疑惑,点点头,抱着孩子去徐星潼的房间。 刚靠近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道低沉的,不属于少年的男声。 听着像是在上课。 想到之前余春华说要找私教,里面这位应该就是了。 她敲了敲门,“星潼,该吃饭了。” 房间门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白衬衣黑裤子的青年。 他个子很高,应该在一米八五以上,这个身高在南方比较少见,晴绯得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青年肩膀端正,浓眉,深眼窝,高鼻梁,十分英俊,架了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博学。 余春华刚刚说“他们”,说明这位私教也在春华姐家吃饭。 晴绯对他笑了笑,“老师,该吃饭了。” 青年眯着眼睛看晴绯,一脸沉思,随即眼睛猛地一亮,“你是哪个…” 他一时没记起名字,于是换了一个问题,“你认不认识红红?庄旭红。” 晴绯一愣,仔细打量青年的脸,浓眉大眼,和红红有几分相像。 青年冲她眨眨眼,“是我啊,红红的叔叔,我们之前一起逛过百货商场。” 他一开口完全没了斯文博学的感觉,晴绯记忆中那个爽朗又带着大学生独有的清澈气质的青年渐渐和眼前的人重合上。 “哦,是你啊,庄灵均。”晴绯恍然,笑眯眯解释,“你戴了眼镜,我都没认出来。” 其实他没戴眼镜,晴绯估计也认不出来,毕竟两人只见过两面,又隔了这么久,他脸上相比以前还冒了几颗青春痘。 不过他和他哥哥,也就是红红的爸爸庄正则,两人的名字晴绯记得很清楚。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出自屈原的《离骚》,晴绯对这段印象深刻,所以能喊出他的名字。 庄灵均十分自来熟,轻轻敲了一下晴绯的额头,调笑道:“小丫头,没大没小,叫哥哥。” 晴绯从善如流,阴阳顿挫地喊了声,“灵均哥哥。” 余春华换好衣裳过来,接过晴绯手上的小宝宝,好奇问:“怎么,你俩认识?” 晴绯点头,“嗯,他是我们院长的小叔子。” 庄灵均忍俊不禁,觉得晴绯说话用词十分搞笑。 一个小学生介绍起人,居然用“小叔子”这样的名称。 不过他在雇主面前一向表现的沉稳,忍住冲动,没有说出什么打趣的玩笑话。 余春华听晴绯简单说完两人的渊源,不由莞尔,“原来你们还有这层关系,可不巧了,招私教还是阿绯给我出的主意,刚好又招到她认识的人,你们两个还真是有缘。” “是很有缘。”庄灵均笑得很温文尔雅。 晴绯默了默,跟着点点头,嘴角轻扬,不自觉露出些笑意。 不止庄灵均在忍笑,晴绯看到他装模作样也觉得好笑。 饭桌上,晴绯了解到庄灵均是羊城大学大二的学生,成绩优异还会好几门技艺,油画、水墨画、书法、钢琴,甚至还有军体拳,他都会一点。 余春华夫妇对他很满意,出的薪水比原本预计给的要高,要求庄灵均需要额外教徐星潼其他技艺。 吃过午饭,晴绯打算去工厂看看。 庄灵均没有午休的习惯,跟着一起出门。 晴绯看了眼他手上拿着的篮球,又看了眼晴朗无云的天空,费劲地摇摇头,“你可真厉害,这个天去打球。” 她见过小区里的篮球场,露天的,暴晒的。 庄灵均抱着球,一脸好笑,“你这个小丫头,说你没大没小还不改。” 晴绯歪头,“我这是尊老爱幼,怕你晒中暑了。” 可能是庄灵均这个人爱说笑,性子奔放不羁,与他相处很容易说些玩笑话,因为你心里清楚,他不会生气。 庄灵均挑眉,“好吧,既然你尊老,我便爱幼,请你吃雪糕去不去?”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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